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宣传和贯彻实施〈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的通知》(黑教督函[2023]152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2023年12月4日上午,我院在崇正楼309会议室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培训会议。
我院召开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培训会议
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于波主持。学院党委副书记孟凡奇,党委委员、副院长聂龙,党委委员、副院长王树军出席会议,学院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督导处处长张清友首先对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的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并对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宣讲,对涉及到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部分的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于波院长在总结讲话中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内容的学习,理解掌握《条例》要求;要结合学院实际,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积极开展督导改革创新,做好学校内部督导,以督导促进学院“双高”校建设任务的圆满完成;三是认真完成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按照学院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开展好部门集中学习和研讨,形成学习总结报告。
据悉,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开展《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体教师开展学习,并设置二维码进行《条例》知识线上答题活动。